第2种观点: 逃税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包括单位和自然人):(1)纳税人;(2)扣缴义务人。①只有法律规定具有纳税义务或者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才具备逃税罪的资格;其他人不成立逃税罪,但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②代征人是指接受税收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委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的单位。代征人属于刑法典第93条规定的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行为主体,不属于逃税罪的犯罪主体。一、逃税罪老板会计怎么判逃税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刑法虽然没有规定要求特定目的,但从其对客观行为的表述及逃税罪的性质来看,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出于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已扣已收税款的目的。过失行为导致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不成立本罪。在逃税罪中,如果会计人员作为扣缴义务人,受老板的指使,实施了犯罪行为,则可能构成共同犯罪。逃税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刑法规定,逃税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因此,单位可以成为逃税罪的主体。根据刑法规定,单位犯逃税罪的,采取双罚制。单位在犯逃税罪之后要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处以罚金。对于企业的直接责任人,需要根据刑法规定,处以责任人除罚金之外的处罚可能,即3至7年的有期徒刑。当然,根据《刑法》第201条的相关规定,如果纳税人补缴适当,会被免于刑事处罚,则只需要补缴税款,以及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就行了。二、私账收款涉及的罪名是什么用私账收款涉嫌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它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行为,以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逃税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3、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4、主观上为故意和过失。
第3种观点: 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逃税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吗?1、逃税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2、根据我国刑法关于逃税罪的规定,逃税罪的主体可以是纳税人,也可以是扣缴义务人。3、而根据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是包含单位的,亦即只要符合刑法规定的逃税罪的其他构成要件,单位也可能会成为逃税罪的犯罪主体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