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达界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海关查扣后一般怎么处理

海关查扣后一般怎么处理

来源:达界科技

海关查扣后的处理方式:

1、公开拍卖:对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规定的罚没货物和物品,海关都实行公开拍卖。

2、定向转卖:主要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如走私成品油、走私香烟等。

3、移交主管部门处理:主要是对查获的文物、毒品等统一移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主要是对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拆除商标后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

5、销毁处理。主要对查获的洋垃圾等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

海关拥有的权力:

1、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可以扣留。

2、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3、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4、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

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

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门会同有关省级确定。

5、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6、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7、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门制定,报批准。

8、法律、行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判处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和罚金,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和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判处没收的和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由海关依照的规定处理,上缴国库。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ajiep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