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行政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有行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一.行政征收的特征
1.法定刑;
2.强制性;
3.无偿性
二.行政征收下列土地的,由批准:
1.永久基本农田;
2.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三.行政征收和行政征用是有一定区别的,具体如下:
1、从法律后果来看,行政征收的结果是财产所有权从相对方转归国家,而行政征用的后果则是行政主体暂时取得了被征用方财产的使用权,不发生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2、从行为的标来看,行政征收的标的一般仅限于财产,而行政征用的标的是除财产以外还可能包括劳务;
3、从能否取得补偿来看,行政征收是无偿的,而行政征用一般应是有偿的,行政主体应当给予被征用方以相应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