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看个体工商户的销售额是否达到起征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免征,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因此,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缴,税务机关不能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专用。如果纳税人达到起征点的,依照税法规定应全额计算缴纳,同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专用。税务机关不能为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代开专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纳税人免征,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对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不得为其代开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