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愿离婚的流程是如何的
1、自愿离婚的流程:
(1)有离婚意愿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的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强制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看出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