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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证据收集方式是什么

来源:达界科技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证据的收集方式如下:

1、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主要包括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

2、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

3、一方有家庭暴力的,应当提交法医鉴定和证人;

4、一方有吸毒行为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机关出具的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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