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达界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起诉离婚对孩子的前途有影响吗

起诉离婚对孩子的前途有影响吗

来源:达界科技

起诉离婚对孩子的前途有一定的影响。

主要取决于离婚孩子的心理变化、对孩子的关怀、双方是否承担抚养责任等情况而定。如果孩子由父母共同抚养,父母双方承担起抚养责任,那么孩子的前途不会受到父母离婚的影响。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起诉离婚适用于以下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5、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且为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

综上所述,父母在离婚时应当尽力避免矛盾和争执,保障孩子的权益和教育,共同承担起抚养责任,尽可能减少对孩子前途的影响。同时,社会应当关注离婚家庭孩子的成长,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ajiep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