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达界科技。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房屋宅基不补怎么办?

房屋宅基不补怎么办?

来源:达界科技

法律主观:

一、房屋宅基地证怎么办理

根据《 房屋登记办法 》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办理流程如下,

( 一 )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 二 )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 三 ) 公告;

( 四 ) 审核;

( 五 ) 收费;

( 六 ) 记载于登记簿;

( 七 ) 发证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二、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

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1 、农村 宅基地使用权 的概念,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三、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效力

1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 城镇居民购买 ;

(2)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

(3) 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

(4) 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

(5) 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 ( 含宅基地 );

(2)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

(3) 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

(4) 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

(5)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农户可以凭借宅基地证书,在拆迁征地中领取到 拆迁补偿 ,在进城落户时获得落户补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dajiep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