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招生的标准: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从事保卫工作,毕业分配能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3、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应届高中毕业生或中专、技校毕业生,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4、身体健康。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6、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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