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房需要的材料包括产权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原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人声明、结婚证复印件、产权人印章、土地使用权证等,对于已购公有住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成本价购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还需提供相关审批和申请手续,并签订买卖合同。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二手房卖房通常需要以下材料:1、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人声明,结婚证复印件,产权人印章,土地使用权证;2、已购公有住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成本价购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3、买卖合同。
拓展延伸
二手房交易是指房屋的买卖交易,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权属证明、交易款项等方面。交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签订买卖合同;2、办理房屋权属证明;3、过户;4、交易款项结算。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1、核实房屋权属证明;2、了解房屋的历史交易情况;3、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如装修、维修等;4、注意交易款项的安全性。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结语
二手房卖房需要提供产权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还需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权属证明、过户和结算交易款项等步骤。在交易过程中需核实房屋权属、了解历史交易、实际情况、交易款项的安全性等问题,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安全。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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