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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民事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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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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