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3种观点: 分为诉讼前和诉讼中。证据保全措施,一般是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人,一般是当事人,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例如根据2002年1月9日最高人民颁布的《关于诉前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和保全证据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提出保全证据的申请。证据保全措施,不仅可以在起诉时或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而且也可以在起诉前采取。在前一种情况下,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也可以在认为必要时,依职权主动采取。在后一种情况下,申请人既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此时,无论是,还是公证机关,都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不能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保全证据的范围,应当限于申请人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证据可能涉及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人民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收到申请后,如果认为符合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条件的,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证据的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裁定采取的措施。【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即要证明是所争议交易的当事人。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保管合同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保管合同的协议;书面证明或小件的标志物等保管凭证;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证明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证明材料。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提供保管费用的支付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供寄存人已领取保管物的原物及其孳息的凭证。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证明拖欠保管费用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拖欠保管费用事实的信函等。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如保管合同是无偿的,保管人应提供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5.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当事人认为需要向人民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协商的,协商处理,如果不能协商的,一般情况下,只要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时候,才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见,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虽说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其注意义务较有偿合同较轻,但保管人还是应该尽到与保管自己所有物相同的义务,所以,只要尽了一般义务,能自证其无重大过失,便可以免赔偿责任。但如果有重大过失,还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等;2、证明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的证据,如保管合同;3、证明对方违约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一、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什么证据1、当遭遇合同纠纷要向起诉时,根据案情不同,主要需提供以下材料:(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等有关协议;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5)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担保书、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6)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7)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8)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等有关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二、合同纠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合同纠纷诉讼的流程如下:1、向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财产;2、由决定是否受理;3、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4、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5、作出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即要证明是所争议交易的当事人。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保管合同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保管合同的协议;书面证明或小件的标志物等保管凭证;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证明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证明材料。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提供保管费用的支付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供寄存人已领取保管物的原物及其孳息的凭证。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证明拖欠保管费用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拖欠保管费用事实的信函等。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如保管合同是无偿的,保管人应提供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5.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当事人认为需要向人民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保管合同又被称为寄托合同、寄存合同,其本质是提供劳务的合 同,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物只是临时转移保管物的占有权。保管合同既可能 是有偿合同,也可能是无偿合同。案例如下:2017年8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一致,在乙公司处寄存汗蒸设备,价值28,000元。2019年4月29日,甲公司前往乙公司拉取寄存设备,但乙公司将寄存的设备丢失,无法交付。后甲公司与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协商,丙承认保管和丢失的事实,但说现今公司没有钱,不具有履行的能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 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 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九百条 保管期限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 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即要证明是所争议交易的当事人。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保管合同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保管合同的协议;书面证明或小件的标志物等保管凭证;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证明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证明材料。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提供保管费用的支付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供寄存人已领取保管物的原物及其孳息的凭证。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证明拖欠保管费用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拖欠保管费用事实的信函等。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如保管合同是无偿的,保管人应提供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5.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当事人认为需要向人民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一、合同纠纷诉讼应提供什么证据1、当遭遇合同纠纷要向起诉时,根据案情不同,主要需提供以下材料:(1)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2)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等有关协议;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3)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4)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责任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5)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担保书、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6)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7)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8)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等有关情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管辖。二、合同纠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合同纠纷诉讼的流程如下:1、向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财产;2、由决定是否受理;3、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4、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5、作出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即要证明是所争议交易的当事人。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保管合同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保管合同的协议;书面证明或小件的标志物等保管凭证;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证明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证明材料。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提供保管费用的支付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供寄存人已领取保管物的原物及其孳息的凭证。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证明拖欠保管费用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拖欠保管费用事实的信函等。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如保管合同是无偿的,保管人应提供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5.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当事人认为需要向人民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同纠纷要向提供以下证据:1、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2、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3、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即要证明是所争议交易的当事人。2.证明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包括:保管合同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保管合同的协议;书面证明或小件的标志物等保管凭证;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的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证明保管合同是有偿还是无偿的证明材料。3.证明保管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提供保管费用的支付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供寄存人已领取保管物的原物及其孳息的凭证。如保管合同是有偿的,证明拖欠保管费用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拖欠保管费用事实的信函等。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损毁、灭失的,如保管合同是无偿的,保管人应提供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证明。4.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5.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当事人认为需要向人民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八百九十一条 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保管凭证,但是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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