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营业额不是指营业收入。营业额和营业收入的区别:1、营业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总额。 它是企业收入的重要一环,也是评价企业经营水平、衡量企业价值的重要参考指标;2、营业额一般可以按照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三个维度来统计企业的营业额,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卖出的产品和提供服务收取的款项,它反映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产品出货的数量和收入的多少;3、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卖出产品或提供服务所支付的费用,营业成本在营业总额中占有较大比重,它反映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经营活动所支付的各种成本;4、 营业利润是企业一定时期内扣除营业成本后,营业收入所得的净收入,它反映出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实际利润。综上所述,营业额比营业收入要大,营业额是包含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在内的全部收入,而营业收入则反应了企业的经营成果,没有考虑成本因素。另外,营业收入还不仅仅指销售收入,而是包括提供服务的收入,融资收入等。营业额也可以通过拓展市场销售渠道,挖掘新的顾客群体等方式提高,增加公司的经济效益。同时,企业也可以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趋势,选择相应的技术创新模式,增加销售额,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确认营业收入的基本条件是:1、与收入有关的交易行为已经发生或者商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2、收入的赚取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价款已获取或者已经获取在将来收取价款的法定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法律客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条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重要性分项列示。(二)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
第2种观点: 营业成本不包括工资。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营业成本是与营业收入直接相关的,已经确定了归属期和归属对象的各种直接费用。如果该项工资属于能直接与某项收入进行配比,与某项收入直接相关,则应该包括该部分工资。如果不能直接归属,则不包括。法律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条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收入属于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重要性分项列示;(二)费用属于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三)利润属于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法律客观:《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条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利润表应当按照各项收入、费用以及构成利润的各个项目分类分项列示。其中,收入、费用和利润的定义及列示应当遵循下列规定:(一)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在利润表上,收入应当按照其重要性分项列示。(二)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利润表上,费用应当按照其性质分项列示。(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利润表上,利润应当按照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利润的构成分类分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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