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其中滞纳金从超过缴纳期限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2、将影响个人征信我国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将社会公共信息收录在内,其中就包括了个人缴税一项,如果大家没有在个税缴清税款,将会上报到个人征信系统中,大家的征信也会受到影响,也会波及个人金融,学业,工作等情况。3、对单位企业也会受影响如果单位有义务代扣代缴这个个人所得税,而没有代扣代缴,这时单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否则就与单位无关。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避税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 新税法的颁布实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企业应该加强这方面优惠的研究,力争经过收入调整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最大限度避税,壮大企业实力。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对于需要补交的部分应该及时补缴,一直未缴纳,税务机关可能会追征税款、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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