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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在贷款合同中的作用和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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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信用担保形式1、项目完工担保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项目的投资者;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完工担保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完工担保的责任;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的方式;保证项目投资者履行担保义务的措施2、无货亦付款合同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无货亦付款合同是长期合同。无货亦付款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这是无货亦付款合同的核心。主要物权担保一、什么是保函费银行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担保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时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或经济赔偿责任。现阶段最常用的银行保函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预付款保函。银行保函手续费不是统一的,对于不同的银行,不同的保函形式保函的收费是不同的。比如工商银行开具非融资类人民币保函应根据保函风险度按季收取保函金额0.5‰-3‰的手续费。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最低手续费300元,投标杓函最低手续费100元,其他类保函最低手续费100元。对优质客户,经分行审批,可减收手续费。所以说不能确认具体数额。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保函费指工程合同造价的10%(各银行要求可能不同)的甲方银行支付保函,乙方10%的履约保函以及5%的民工工资保函所产生的费用,如果直接去行办理银行保函,银行会收取手续费,或找担保公司代理,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也可以叫保函手续费。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这种形式的保函。2、履约担保书履约担保书的担保方式是:当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该项保证金。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一50%。承包人违约时,由工程担保人代为完成工程建设的担保方式,有利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是我国工程担保制度探索和实践的重点内容。3、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

第2种观点: 主要担保形式:1、项目完工担保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项目的投资者;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完工担保一般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完工担保的责任;2、项目投资者履行完工担保义务的方式;3、保证项目投资者履行担保义务的措施2、无货亦付款合同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无货亦付款合同是长期合同。无货亦付款责任者的义务是无条件的,这是无货亦付款合同的核心。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方式包括:借款、发行有价证券(不包括股票)、透支、延期付款及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等。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它是国际项目融资所特有的担保形式,它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无货亦付款合同有不同的方式,主要是产品购买方同项目公司签订无货亦付款合同,项目公司以此为凭进行项目融资。一、主要的融资方式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1、内部融资方式包括:(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2、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和融资工具有:(1)上市融资:股份制房地产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现已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上市融资包括直接发行上市和利用壳公司资源间接上市。(2)房地产开发债券:发行债券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带来大规模的长期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等。当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有长期的资金需求时,债券是一种重要融资渠道。(3)银行信贷:从银行借款是开发商的主要筹资渠道,短期信贷只能作为企业的流动周转资金,在开发项目建成阶段,可以以此作为抵押,申请长期信贷。我国的开发商向银行申请贷款,可分为土地贷款和建筑贷款。常见的开发贷款有:短期透支贷款、存款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4)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EstateInvestmentTrsts,REITs)是采取公司或商业信托的形式,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收购并持有房地产(一般为收益性房地产)或者为房地产进行融资,并享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构。它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或收益单位,吸收社会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它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证券、项目和业务进行组合投资。(5)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MBS):这是一种商业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及将不动产贷款中的商用房产抵押贷款汇集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中,通过证券化过程及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6)其他融资方式:利用外资、回租融资、回买融资、租赁融资、夹层融资等等。

第3种观点: 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有哪些1、项目完工担保项目完工担保主要属于仅仅在时间上有所的担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项目完工担保人对贷款银行承担着全面追索的经济责任。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项目的投资者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2、无货亦付款合同这是一种国际项目所特有的担保形式,体现的是项目公司与项目购买者之间的长期销售合同关系。完工担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项目的投资者;二、承建项目的工程公司或有关保险公司。3、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4、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一部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所有权保留是一种通过延缓所有权移转的方式来担保出卖人货款债权获偿的担保方式。由于做项目都有风险,所以贷方才能要求借方做出相应的担保来保障贷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第1种观点: 借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分为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确定借款合同中的担保责任,主要根据主债务合同来确定担保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未注明保证方式,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2种观点: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3种观点: 贷款担保责任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则债务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有哪些摆脱债务担保人身份的方式如下:1、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之前,担保人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被强制执行,担保人都有义务承担担保责任,并向债权人偿还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二、保证责任有什么哪些情况保证人能免责承担责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担保,即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种是连带担保责任,即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1、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3、一般担保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人,应当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三、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吗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向保证人要钱。如果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应先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能起诉担保人。因为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债务人财产未被依法强制执行前,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债权人应该先起诉债务人,如果债务人仍不能履行,才可以起诉担保人。2、连带责任保证的话,是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的,或者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和债务人。因为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所以只要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直接起诉担保人或者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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